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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医院协会召开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》团体标准论证审议会
时间:2023-04-27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5810      分享:

4月19日-20日,中国医院协会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医院协会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》团体标准论证审议会。该团体标准是在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标准化专委会的指导下,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牵头编制。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甄健存主持会议并致辞。北京协和医院原院长于晓初、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冯丹等16名专家参与审议论证。中国医院协会培训部主任汪楠出席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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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9日第三批团体标准专家审议会现场

19日下午会议审议了《2-13临床药学服务 互联网医院药学服务》《3-7-4药学保障服务 重点药品管理 超说明书用药》《4-3药事管理 应急药事管理》《4-4药事管理 药房自动化与信息技术》《4-5药事管理 患者用药安全文化建设》《4-10药事管理 药品使用监测与评价》《4-12-1药事管理 药品临床应用管理 特殊药品》《4-12-2药事管理 药品临床应用管理 抗菌药物》和《4-12-3药事管理 药品临床应用管理 抗肿瘤药物》9项标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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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第四批团体标准专家论证会现场

 20日上午会议论证了《1-3总则 标准通用术语》《3-7-1药学保障服务 重点药品管理 高警示药品》《3-7-5药学保障服务 重点药品管理 兴奋剂药品》《4-8-1药事管理 药学培训管理 临床药师学员培训》《4-8-2药事管理 药学培训管理 临床药师师资培训》《4-9部分:药事管理 处方点评》《4-11-1药事管理 药品不良事件管理 药品不良反应》《4-11-2药事管理 药品不良事件管理 用药错误》和《4-11-3药事管理 药品不良事件管理 药品质量问题》9项标准。中国医院协会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》团体标准的核心内容是以患者为中心,围绕药学的“服务、保障、管理”展开的标准化管理研究和编制。旨在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同质化药学服务、流程化药学保障、规范化药事管理,以提升质量、保障安全和优化管理,促进临床合理用药。该团体标准共有总则、临床药学服务、药学保障服务和药事管理4个系列、51项标准分册。目前已发布23项标准分册,计划今年完成第三批和第四批标准共18项标准分册的编制和发布。

 

(供稿:中国医院协会培训部、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标准化专业委员会、中国医院协会药事专业委员会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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